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

【大罪恶③】


7)强奸
   
   万恶淫为首。在未经女性对方的同意,就迫使她强行行房为

之强奸。或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,不管对方是情愿与否,

都是属于强奸的兽行。

   这种霸王硬上弓的行为不仅留给受害者肉体上的痛苦,也会

让对方的心理留下刻苦难忘的痛苦阴影。

   罪有应得的那些强奸犯,应该予以公开的鞭笞与加长其坐牢

的时间。这会是杀一儆百的良招。

8)无良奸商

   这个奸商指的是那些毫无人性、毫无良心,以贩售假药、假

奶粉、假米等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为主而从中谋取暴利。

   这种奸商的良心早已经是给禽兽叼走了。他们明知道这些必

需伪品让人吃下肚子,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副作用。他们还是照

样生产和照样售卖给世人食用。

   看看假奶粉的副作用:轻则呕吐,重则营养缺乏。有者无辜

的婴孩还头大。

   这些无良的奸商都不配做人。罪证确足者应该被囚以终生监

禁,以儆效尤。

9)藐视法律

在法律面前,人人皆平等。“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。”

况且,法律是保障一个人的权益与生命财产。

这里的藐视不是指藐视法庭,而是指那些藐视法律的法务

官员。

身为法律界的代表,他们的职责是确保人人在法律面前,

都获得公平的审判。

法界律法是为了锄强扶弱,止恶扬善的第一前线。

现今当中的害群之马持法律为玩物。操纵法,助纣为

虐,锄弱扶强,草管人命。

他们以为法庭是他们爸爸开的。他们这些人不算是在藐视

法律吗?这些败类死后不下地狱真的是愧对于那些冤案的

受害者们。

   不过,一个已被定罪的案件永远都离不开这三个主要标准条

件:

   1)物证,

   2)人证,

   3)动机。


   不过,有时,法外不乎人情 (Compassion)。以下是令很多人

感动的审判个案。

【Caught in ProvidenceTough Year 

By Chief Judge Frank Capri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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